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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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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法全書(日語:ろっぽうぜんしょ,羅馬化:roppō-zensho、韓語:육법전서,羅馬化:yukbeop-jeonseo)是現時日本[1]、中華民國[2]與大韓民國對該國主要法規彙編工具書的名稱。在這三個東亞國家中,「六法」亦可以當作該國法律的總稱,或作為該國法律的六個大分類。

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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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法」一詞最早由日本明治维新時期的學者箕作麟祥(日语:箕作麟祥)於19世纪晚期提出。其在1870年(明治3年)至1875年(明治8年)間將法国拿破崙五法典(法语:Codes napoléoniens)(Les cinq codes)以及當時的法國憲法翻譯後集結出版,並統稱為六法。[3]「六法」包含憲法、民法、商法、刑法、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等法律。此概念被日後的日本法律採用做為整理的分類,然後又傳到東亞各國。

採用六法概念的國家在在出版該國的法規彙編工具書時,會題名為《六法全書》,少數亦名《六法大全》。此類書籍所收錄的法律通常並不止這六法,只是這六法較常用,和一般人的日常生活較有廣大密切關係,所以該國家所使用的法律全集都被稱為「六法全書」。

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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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纪末期,大日本帝國在明治维新背景下,依照歐陸法系的「六法」思維開始翻新日本法律。日本的「六法」是指以下六種法典,稱為形式意義。現時日本的六法除憲法以外的五部法律均由法務省管轄[4]。

六法 明治法律 後續法律
憲法 1889年 明治22年憲法(大日本帝國憲法) 1946年 昭和21年憲法(日本國憲法)
民法 1896年
1898年
明治29年法律第89號(第一至三編)
明治31年法律第9號(第四、五編)
在明治法律基礎上修正
商法 1899年 明治32年法律第48號 在明治法律基礎上修正
刑法(日语:刑法 (日本)) 1880年
1907年
明治13年太政官布告第36號
明治40年法律第45號
在明治法律基礎上修正
民事訴訟法 1890年 明治23年法律第29號 1996年 平成8年法律第109號
刑事訴訟法 1880年
1890年
明治13年太政官布告第37號(治罪法)
明治23年法律第96號
1922年
1948年
大正11年法律第75號
昭和23年法律第131號

20世纪早期,中華民國在南京國民政府主導的中華民國法律立法程序中,也採用「六法」的概念。但由於中華民國的《民法》採取「民商合一」制度,商法的核心內容已包含於民法之中。但是中華民國法律將行政法規獨立列為一類,仍稱「六法」[5]: 486 。

1949年2月,中国共产党發布《中共中央關於廢除國民黨的六法全書與確定解放區的司法原則的指示》在其控制的解放区內全面廢除了中華民國法律[6]。中国共产党在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後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制度並不採用「六法」之說。

20世纪中期,大韓民國的韩国法律立法程序中,採用與日本相同的「六法」概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與蒙古國等其他三個東亞國家的法律體系中亦採用歐陸法系或由其衍生出的社会主义法系,並有名稱相當的法律,但在此三國國內並不使用「六法」的名稱。

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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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所謂「六法」,有不同的說法,以下是採用六法的三個國家之內容比較。注意六法下之各法也可以包含其相關法律,不限於以此命名的六個法律。

類別 依法典 依類型
國家  中華民國  大韓民國  日本
六法 1 憲法及憲法增修條文 1946 1 憲法 1948 1 憲法 1946 1 公法
2 民法 1929 2 民法(韓語:대한민국 민법) 1958 2 民法 1896 2 民事法
— 3 商法(韓語:대한민국 상법) 1962 3 商法 1899 3 刑事法
3 刑法 1935 4 刑法(韓語:대한민국 형법) 1953 4 刑法(日语:刑法 (日本)) 1907 4 社會法
4 民事訴訟法 1930 5 民事訴訟法(韓語:대한민국 민사소송법) 1954 5 民事訴訟法 1996 5 產業法
5 刑事訴訟法 1928 6 刑事訴訟法 1954 6 刑事訴訟法 1948 6 條約
6 行政法及行政訴訟法 1933 — — —

雖然這三個國家對「六法」的定義略有不同,但是在三國的律師資格考試中必考科目皆為憲法、行政法、民法、商法、民事訴訟法、刑法、刑事訴訟法等七大法律科目(中華民國的「商事法」科目包含公司法、保險法與證券交易法)。故在三國部份法律工作者間有將其統稱為「七法」之說,但此說遠不如「六法」普及。

國家  中華民國  大韓民國  日本
法律體系 中華民國法律 韩国法律 日本法律
立法機關 立法院 國會 國會
違憲審查機關 司法院憲法法庭 憲法裁判所 最高裁判所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最高行政法院
懲戒法院
大法院
司法行政 法務部 法務部 法務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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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RONの六法全書 on LINE(日語). 2016-03-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12). 
  2. ^ 關於「六法全書」 (PDF). 中華民國法務部. 2021-07-02.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6-04-20). 
  3. ^ 六法. 日本参议院法制局. 2022-01-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1-16). 
  4. ^ 法務省所管の法律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に掲載あり。
  5. ^ 《習仲勛文選》. 北京: 中央文獻出版社. 1995. 
  6. ^ 中共中央关于废除国民党的六法全书与确定解放区的司法原则的指示. [2023-01-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1-03).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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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中華民國法務部(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2. 法源法律網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3. 電子六法全書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4. 問題法律
  5. i六法 (日語)